三市区启动“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县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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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奎屯市启动“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县(市)”建设
2010-02-09
2月5日、6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科技兴新领导小组分别在奎屯市、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阜康市召开“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县(市)”授牌表彰大会,为获得第三批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县(市)的奎屯市、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阜康市授牌,并启动示范县(市)建设工作。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科技兴新领导小组组长尔肯江•吐拉洪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科技兴新领导小组副组长靳诺向各示范县(市)颁发了“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县(市)”的牌匾和自治区科技兴新领导小组给予每个示范县(市)的100万元奖金。自治区科技厅和示范县(市)所在州、市的相关领导分别出席会议。
尔肯江•吐拉洪在讲话中强调了加快科技进步、推动科技兴新强化实施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振兴的重要意义。他指出开展“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县(市)”建设工作,对于依靠科技进步加快我区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具有重要的指导和示范作用。他要求示范县(市)要加强科技创新,积极探索并形成区域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和谐统一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大力倡导低碳经济、和谐城市等新理念,将示范县(市)建设成为依靠科技进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示范基地。示范县(市)要结合自身的优势和特色,大力发展新型工业、现代农业和服务业,应用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要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加快资源清洁开发技术、节能减排技术的应用和推广,发展循环经济、生态经济,成为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先行区。示范县(市)要构建完整的科技工作体系,系统筹划示范建设的新内容、新举措,做好示范建设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并认真贯彻实施。要出台更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优化鼓励科技进步的软硬环境,加强示范县(市)建设经验的总结和宣传工作,形成具有区域特点的可持续发展新模式,成为我区“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的”的样板区,为全国同类地区的发展提供借鉴。
在第三批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县(市)创建中,全国共有62个县市进入示范县(市)行列,奎屯市同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阜康市获得 “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市”荣誉,使我区的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市达到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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